电影电视版权转让合同协议书 编号:电影(电视)版权转让合同: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2 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 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纳现金
3 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2 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4 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5 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6 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7 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的担保义务:该作品系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2 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3 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4 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5 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收回权利的条件假如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
假如届时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