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 1 条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 2 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 3 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装置原理和检查试验方法,会维护保养电机车,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二、安全规定第 1 条 穿戴整齐,衣襟、袖、衣扣必须做到“三紧”
第 2 条 操作时,须保持正确姿势:目视前方,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第 3 条 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等熔体
第 4 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和红尾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第 5 条 机车运行中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严禁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进行拆盖维修
第 6 条 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行驶中严禁打开所有电气设备的盖子,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回车库进行检修
路过弯道、人员常常行走的地段,要提前鸣号以防机车撞人
三、操作准备第 1 条 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电机车的运行状况,仔细检查如下内容:1
驾驶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电瓶固定销是否完好
照明灯、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楚、响亮
箱盖是否完整盖好,箱盖与车架是否牢固
蓄电池与回路连接是否良好,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连接缓冲装置是否完好
砂量是否充足,砂粒质量是否合格;撒砂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机械部分有无缺损,紧固件有无松动
第 2 条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
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严禁使用该电机车
第 3 条 电机车各注油点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砂箱内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