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1.0 目的法律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程序,确保乘客与电梯安全。2.0 范围适用于物业辖区内电梯故障困人后的救援工作。3.0 职责3.1 工程维修人员负责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3.2 工程部主管负责电梯困人后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4.0 工作内容4.1 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监控中心通过电梯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 必使其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告知被困人员假如轿厢门处于半开闭状态,应设法 将轿厢门完全关闭,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静心等等救援人员的援救。 并立即通知维保单位和工程部技术人员前往救援。4.2 维保单位和工程维修人员接报后立即赶往困人地点,根据指示灯、PC 显示、选层 器横杆或打开厅门观察推断轿厢所在位置。4.3 当电梯停在距某平层位置约士 0.5 米以内范围时的救援。拉下电梯电源开关。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安全离开轿厢。重新关好厅门。4.4 轿厢停于距离厅门士 0.5 米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进入机房切断电梯主电源,防止电梯意外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拆除曳引电动机尾轴罩盖,安上旋柄座及旋柄(即盘车手轮)。操作必须由两人配合进行。援救人员之一把旋柄,另一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重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开轿厢移动太快发生危 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0.5 米左右)为止, 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放开盘车手轮。4. 4. 4 当电梯未超出顶层或底层的平层位置时,可向较省力的方向移动电梯。而当电 梯超出顶层(或底层)平层时,则应向底层(或顶层)方向移动电梯。必要时 利用盘车手轮盘动电梯。4.4. 5 当轿厢停于距厅门±0. 5 米左右位置时,其救援方法按 4. 3 条款进行。4.5 当按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即停止救援,并及时通知电梯维保 公司做出处理。请求帮助救援。4.6 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应将情况完整、法律规范地记录在《电梯故障/报修处理记录表》 内。5.0 记录表格6.1《电梯运行巡查记录》6.2《电梯故障/报修处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