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检测、修理班防火防盗制度1范围本制度明确规定了电检班防火防盗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电检班。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管理制度汇编》-(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 XXXX 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测、修理班)《安全技术常用数据手册》《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 XXXX 有限公司标准》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气检测、修理班管辖设备管理,提高全员的防火防盗思想认识,切实保护国家和员工财物不受到损害,并本着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灭火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及库房,防止火灾和被盗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5 内容与办法5.1 班长为生产现场防火防盗第一责任人,班组保管员为班组库房防火防盗第一责任人,并熟悉班组所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班组库房(现场库房、检测、修理间)要设有专岗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在网控楼一楼库房走廊内设有集中防火器材,设有专责人定期检查其设施的完备性。并按要求进行更换和检查工作(每周检查 1 次)。其它班组所有库房均应设置 2 瓶灭火器材(干粉或1211),并设专人管理和维护,安放在易于紧急使用地地方并设有标示牌。禁止随意挪用消防设施。5.2 库房(检测、修理间)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天下班前进行防火检查 1 次。应放置在远离热源,并常常监视库房温度不应过高,否则应实行必要的措施。5.3 进入库房内禁止动火,如必须动火时,应与专责人联系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5.4 安全员常常教育员工要有一定的防火防盗意识,警钟长鸣。所有办公室、休息室、库房、检测、修理间门窗应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并应设立专责人进行管理维护。5.5 严禁所有室内照明灯常明、电热设备电常送。移动或固定工器具电源必须随用随送电。工作结束随即停电。5.6 进入储氢站工作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铜材工器具。进入汽机厂房严禁穿有带铁钉工作鞋。5.7 电缆槽盒及桥架,就地设备卫生每月清扫检查 1 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