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为了确保供用电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 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各 用电单位及用电管理单位遵照执行
一、用电点报验及投运基本要求1、变电台按规定筑砌完成
长*宽*高=12*10*25mm
2、变压器已试验并安装就位,试验资料齐全
3、接地装置施工完成,接地电阻测试满足变压器运行要求(<4 Q )
4、低压配电房按规定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就位(低压自动补偿 装置齐备)
有自备发电设备的,低压电源柜应装设可靠的防止 向高压线路反送电装置
5、低压馈出线路施工完成,且用电设备已满足送电投运要求
6、维修电工已到位,且具有上岗资格
7、电气设备配备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摆放位置正确
8、施工现场临时变压器须设置安全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牌
9、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到防雨、防砸、防破坏
10、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11、用电设备旁有设备操作规程及警示标语
二、临时用电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各用电单位根据用电点数量,每个工区配备 1-2 名专兼职维 修电工,对本工区管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维护管理, 并配合电务工区对全标段进行临时用电管理
(一)、供电管理所所长(兼技术)职责:1、所长是供电管理所的管理负责人,对所管辖的临电线路及设 备的安全运行负总责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运行的管理 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探究事故的规律和特征,进行事故预想和 反事故演习,及时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策
严肃对待事故和一 切不安全事件,追查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3、组织供电所人员的政治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怀员工 思想、生活,搞好内部团结,带领全体人员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4、每月查阅线路运行和操作记录、设备缺陷、交接班记录,检 查两票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运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