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与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矿级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矿井质量标准化设 6 个专业组,分别为综合管理、采煤、掘进、机运、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组,各专业组分别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组成
二、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技术科,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日常性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为:1、负责制定年初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培训计划,完善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实际
2、负责考核各专业组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工作
3、监督、检查各专业组规划落实情况和安全质量隐患整改情况
4、收集整理各专业组检查、考核材料,装订成册,留底存档备查
5、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上报各类资料
三、各专业组基本要求:1、采煤专业组:① 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各检查项最低得分在 80 分以上,一级品率在 60%以上
② 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 80 分及以上,各检查项最低得分在 70 分以上,一级品率在 50%以上
③ 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 70 分以上,各检查项最低得分在 60 分以上,一级品率在 40%以上
2、掘进专业组:① 一级:总分在 90 分及以上,各检查项最低合格率不低于80%
② 二级:总分在 80 分及以上
得检查项最低合格率不低于70%
③ 三级:总分在 70 分及以上,各检查项最低合格率不低于 60%3、机运专业组:① 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采纳百分制:一级得分 90 分以上,二级得分在 80 分以上,三级得分在 70 分以上,由三个单项组成,各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