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一、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后,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 1 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由矿长安排总工程师组织单位有关人员编制。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在每年开始前 1 个月度报告集团单位主体办进行审批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四、在每年 10 月份开始,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五、已批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预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已批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立即向所有员工(包括全体矿山抢救队员)贯彻,组织学习,并进行考试。六、每年必须至少组织 1 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实行措施,立即改正。七、《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内容:1、附图及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1.1 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检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1.2 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1.3 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1.4 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1.5 地面、井下对比图。2、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中包括:2.1 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以及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2.2 保证人员安全撤退的措施。2.3 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2.4 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2.5 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3、安全快速撤退人员的措施3.1 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及所需材料设备。3.2 人员撤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3.3 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3.4 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一般采纳定位卡和考勤记录统计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3.5 抢救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3.6 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4.《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每季度还要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四、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原则、注意事项、内容及组织实施等1.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