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科研项目管理(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1、国际合作课题;2、国家、省、市、区科技部门立项及中标课题;3、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和讨论任务;4、学院立项、讨论所自选的课题;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6、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三)立题程序1、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2、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讨论所办公室初审;3、由讨论所办公室组织学术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就该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4、讨论所提供的课题,经讨论所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报讨论所领导审批;5、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合同复印件报讨论所办公室登记、备案;6、上报科研项目应列入讨论所年度工作计划。(四)课题日常管理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项目组长(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项目组的科研课题,实行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和绩效奖励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讨论所办公室的检查考核。结合学院工作开展的课题,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应取得学院领导同意。3、讨论所办公室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讨论所办公室,每两个月(双月月底)至少有一小结。4、科研课题的讨论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别情况需上报讨论所领导审批,并交讨论所办公室备案。5、讨论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6、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7、实验讨论人员调离工作,应将全部实验记录资料、归档材料、文献卡片等全部上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