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诊疗法律规范(2025 年版)一精神活性物质使用所致障碍本章涉及精神活性物质使用所致障碍(disorders due to psychoactive substance use)相关基本概念、分类、诊断、治疗、 康复、疾病管理等内容
第一节概述本节主要介绍基本概念、依赖的神经生物学机制、分类与诊断思路等 内容
一、基本概念(一)精神活性物质(psychoactive substances)又称物质(substances)或药物(drug),指来源于体外,能够 影响人类精神活动(如思维、情绪、行为或改变意识状态),并能使用 药者产生依赖的各类化学物质
根据其主要药理学特性精神活性物质可分为以下种类:①中枢神经 系统抑制剂(depressants):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如巴比妥类药 物、苯二氮 类药物、酒精等;② 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stimulants):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如可卡因、苯丙胺类物质、 甲卡西酮、咖啡因等;③阿片类物质(opioids):包括天然、人工半 合成或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如阿片、吗啡、海洛因、美沙酮、二氢埃托 啡、羟考酮、杜冷丁、丁丙诺啡等;④大麻(cannabis):最古老的 致幻剂,主要成分为四氢大麻酚(THC)与大麻二酚(CBD);⑤ 致幻 剂(hallucinogen):能改变意识状态或感知觉,如麦角酸二乙酰胺(LSD)、仙人掌毒素(mescaline)、氯胺酮(ketamine)等;⑥ 挥发性溶剂(solvents):如丙酮、汽油、稀料、甲苯、嗅胶等;⑦ 烟草(tobacco ):致依赖活性成分为尼古丁(烟碱)
(二)物质使用所致障碍(disorders due to substance use)在《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物质使用所致 障碍指由于使用精神活性物质而导致各种精神障碍的统称,包括有害使 用方式、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