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分局以“二导三控五法律规范”为抓手着力探究儿童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新路子绍兴市儿童公园是绍兴目前唯一的儿童游乐场所,现有大型游乐设施 15 台,其中 A 类 1 台、B 类 13 台、C 类 1 台,主要采纳大型游乐设施项目招投标承包经营的模式运作
近年来,绍兴越城分局紧紧围绕“平安越城”建设,根据“政府主导、部门主推、企业主体”大安全框架,结合城区儿童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的特别要求,着力破解承包与管理、承包与安全、承包与效益之间的矛盾,以“二导三控五法律规范”为抓手,全面深化儿童公园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探究出了一条租赁承包经营中小型游乐园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的新路子
并连续多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一、积极发挥“公园主导、维保指导”的安全监管责任作用
一是公园明确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建立督查与考核制度,创建了“目标、责任、机制、督查、考核”五位一体的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维保作为设备检查、维护、保养、修理等的安全技术支撑作用,明确维保是评判设备安全状况好坏、淘汰的第一责任人,以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明晰化
二、严把大型游乐设施质量安全“三控”关
一是把好源头控制关
公园将大型游乐设施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承包方投资,公园提供场地和后勤保障
公园首先对投资方的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资质、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保具备规定的条件;采纳风险抵押金制度,明确公园管理和承包投资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设备采购价的 5%作为风险抵押金,用于对投资方安全管理的奖惩资金,同时,与投资承包经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二是把好运行控制关
公园针对不同类型的大型游乐设施制定了日检、月检、季检、年检项目表,规定承包投资者负责大型游乐的日检工作,每月上报
公园内部落实了 5 名具有大型游乐设施维修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大型游乐设施的月检、季检、年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