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工作效益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本着公平、公正、激励、竞争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乙方确认并自愿同意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就职于甲方工作的非参公人员。 二。乙方固定工资为基本工资(不包含任何补助)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为全部基本工资的_____%. 三、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元。 四、乙方的绩效工资为每月_____元。 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主要为以下几项: 1、工作内容: 乙方须按规定完成如下工作: 乙方如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2、工作作风: (1)乙方应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出现迟到或早退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例会迟到每次扣 0.5 分,缺席每次扣 1 分。 (2)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人员行为法律规范,服务态度热情、举止得体、服务优质的,得 10 分。违反行为法律规范,出现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牌,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在大厅内吸烟、嬉闹、吃东西、服务用语及行为不文明等现象,每次扣 1 分。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 3 分;情节严重的,加扣 2 分。 (3)乙方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每请事假 1 天扣 1 分;每请病假 1 天的扣 0.5 分。(须出具相关的医学证明) (4)乙方应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 10 分。超过承诺时限的,每超一天每件(次)扣 1 分。 乙方须根据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恪尽职守,仔细履行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甲方将根据乙方每月的绩效考核内容和考核分数作为重要依据。如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3、领导交办工作: (1)乙方须按时完成股长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 1 天扣 1 分; (2)乙方须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 1 天扣 1 分。 五、本协议一分两分,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或签字之日起实行。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协议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