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1 聘请方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聘请 xx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法律顾问:顾问方接受聘请方聘请,指派 xxx 和合作律师担任聘请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双方约定由法律顾问与其合作律师和律师助理协助完成第二条约定法律事务
二、工作职责: 2
1 投资策划: 项目投资论证及调查;公司设立;公司并购;公司转股; 2
2 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设备管理; 2
3 客户管理:应收款的法律管理;资信调查; 2
4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的完善; 2
5 供应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的法律规范化;质量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2
6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保护;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管理; 2
7 物流管理:货运、货代合同的标准化和格式化;外贸代理的法律规范运作 2
8 电子商务:域名保护,网站法律审查;法律风险的预防 同时,法律顾问通过《xx》网站( xx)向聘请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务,为聘请方提供新颁布的涉及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合同范本及法务管理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为聘请方处理商务及法律事务,聘请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有紧急情况,双方可以随时联系处理
(联系电话:xx;传真:xx 电子邮件: xx)
四、顾问费: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聘请方每年向顾问方给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
于签约后支付
五、其他费用:法律顾问代理聘请方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或参加项目 代理,应另定代理委托书,代理费按标准优惠收费
法律顾问外出为聘请方办理 事务,差旅费、食宿费等由聘请方支付
六、忠诚义务: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法律顾问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聘请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请方的咨询意见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 200x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