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失控应急处理规定1 目的本文对"船舶失控”时,船舶应实行的应急处理措施作了规定,旨在使船员在发生”船舶失控”紧急情况时,具有迅速良好的应急反应能力,减少损失和避开更大的事故
2 适用范围进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所有船舶
3 定义”船舶失控”指由于船舶主机失灵、舵机失灵、全船失电而导致船舶失去控制的状况
4 应急处理的原则4
1 防止事故扩大;4
2 消除威胁;4
3 尽快通知公司值班调度;4
4 恢复航行能力;4
5 如船舶失控造成事故,应向所在地海事部门报告;4
6 如有条件和必要,岸基指导人员应上船指挥抢险;4
7 必要时可求助第三方
5 实施步骤5
1 责任和权限5
1 当船舶处于"船舶失控”紧急情况,轮机长应马上向船长汇报事情经过、对适航能力的影响及修复的可能,以便船长决定船舶的综合应变措施和准确地向公司报告
2 对”船舶失控”紧急情况的反应,由船长全权指挥,轮机长任现场指挥,船长应立即以最迅速的手段和方式(可同时采纳多种)向公司值班调度报告,并与公司保持联系;公司接到”船舶失控”紧急情况报告后,应按公司应急反应程序进行处理
为保障船员生命和船舶安全及海洋环境不被污染,船长被授权可实行任何有效措施
3 当船长确定应变措施发出警报后,全体船员应迅速按"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到达指定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投入施救
4 在”船舶失控”紧急情况下,每个船员均应遵循以下原则:5
1 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5
2 绝对服从船长命令、听从现场指挥和上一级负责人指挥、不得擅自行动;5
2 主机失灵处理5
1 滑油压力突然降低的应急处理:5
1 设有滑油压力失压保护的主机,油压下降到调定保护值时,保护装置起作用主机自行停车
此种情况下应立即启动滑油备用泵,如油压能维持正常,即可启动主机继续运行(复位后),待锚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