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董事会组成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第四章 董事及董事长职责、职权第五章董事会机构第六章董事会决策程序第七章董事会会议第八章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执行第九章董事酬劳和董事会经费第十章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乂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经营决策权,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第二章董事会组成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为 7 人.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和行为准则,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各方推举人选,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第六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履行和行使下列职责、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制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进展战略;(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方案以及多元经营投资项目、购买有价证券、参股投资项目等计划和对外提供的经济担保;(五)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六)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筹备股份制改造及上市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八)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九)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十)审议批准公司用工计划和薪酬制度方案;(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等),以董事会决议公布任免决定,并决定其酬劳事项;(十二)推举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人选,并负责以上人员的考核;(十三)审议公司重大法律事项并授权处理;(十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董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