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进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
预算年度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财务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
具有下列职权:(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党工委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专项经费由各归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进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