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第一节质量目标一、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遵循既定的质量方针,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项目总工和专职质检员为主,各部门、专业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质量保证体系,形成从上到下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网络
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全面控制工程质量第三节质量保证措施一、管理措施:1、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开工前,主管工程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二、工序交接检1
工种之间交接检
总包与分包间交接检
成品保护交接检
坚持做到“五不施工”、“三不交接”:4
1、五不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施工测量桩未经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不施工
2 三不交接: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三、隐蔽工程签证检查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组、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核,检查结果填入隐检表,由双方签字
隐蔽工程不经签证,不能进行隐蔽
四、施工测量复核施工测量必须经技术人员复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保测量准确,控制到位
五、施工过程的质量三检制:即: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
六、材料半成品、成品采购及验收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精心、选择合格分供方,同时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按规定进行复试及见证取样,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必须由专业人员进场验收,核实质量证明文件及资料,对于不合格半成品或材质证明不齐全的材料,不许验收进场,所有材料进场后应及时标识,确保不误用、混用
七、仪器设备的标定设专职计量员,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