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车辆维修、保养方案1. 接工单:由业务通将工单送到总调度,交接人员做好相关记录。2. 工单到达总调度首先要区分工单种类:预约、索赔、任务按相关规定 实施维修作业。3. 预约工单:总调度前一天要确认本组当天有多少预约的车。预约车要 提前预留工位及修理人员。以确保预约车按时进入工位。4. 任务工单:总调度在接到工单后应按入厂时间顺序依次发给修理人员。5. 总调度要时刻关注车间的工作状态。维修人员工单派完或积压时应主 动与业务及其它维修人员联系并将自己内的工作状态及时反馈业务。6. 索赔施工单6. 1 无特别情况修理人员必须拿索赔旧件换领新件。6. 2 拆下的索赔旧件要贴上标签并在标签上注明车牌号。6. 3 在索配件标签和工单上注明故障现象。6. 4 索赔旧件要保持完整,成套件要装在一起,一个零件如拆下后已 分成几部分,要装袋或装盒。6. 5 易坏件要装进包装盒,如大灯、组合仪表、收音机、CD 盒等。6. 6 保养件及正常磨损件不索赔,各种滤芯,火花塞,一次性卡箍等, 如须更换以上部件且手中只有索赔委托书时,要找服务顾问开任 务委托书,如有特别情况,要通知索赔员处理。6. 7 修理人员拿到索赔委托书进行检修时,如发现损坏件已超过索赔 期要及时通知服务顾问或索赔员。6. 8 修理人员更换任何零件都要服务顾问认同签字后方可领用。6. 9 在维修中发现所报修故障是人为引起,而非质量问题时要及时通 知服务顾问或索赔员,以确定是否索赔。6. 10 严禁用索赔委托书领用因本人工作失误而损坏的元件。6.11 损坏件单件价值在人民币 10 元以上时要及时通知索赔员以确定 是否索赔。6. 12 发现损坏件像假件而不能确认时。要及时通知索赔员进行真假件辨别以确定是否索赔。7. 维修人员接到工单后,首先在车间调度看板上写明车号并确定预交 时间。假如时间不足或不能确定的须与业务联系并说明情况重新确定 交车时间。8. 修理人员接车后再次环车检查,套上座套、把套、垫上脚垫并根据 任务委托单制定的维修项目、故障表象,推断故障原因。推断原因后, 准备相关的工具、检测仪器依据本车型的《维修手册》的相关部位修 理的工作程序进行修理作业。维修部位解体后,施工人依据《维修手 册》的标准和要求通过检查、测量等手段判定各个配件的故障情况进 行施工过程检验,然后把判定完的配件按合格、不合格区域分类摆放。 不合格区域的配件经检需要更换的立即凭任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