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仔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 国策,全面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资源合理配置使用,根据土地 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农 村土地管理工作函告如下:一、严守耕地红线,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一)仔细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禁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用于 非农建设,严禁“以租代征”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建 设。必须坚持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防止耕地净减少。各乡镇人民 政府、X 新区管委会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根据耕地保护 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履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乡镇人民政府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的法定职责,加大对辖 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检查和考核力度,全面实行以耕地保护为重点、 以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区耕地总量不 减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二)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等有关要求,严禁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 使用基本农田。严禁各种破坏基本农田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1、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 设不准占用基本农田。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X 坝)地 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 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进展林 果业。4、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 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5、不准占用 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三)加大耕地补充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全 面推动耕地占补平衡按等级折算制度。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和土地整理 开发力度,积极有序推动城乡统筹进展和 X 村建设,适度开发宜耕后 备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制度落到实 处。二、进一步法律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一)法律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 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 体所有土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并经依法 批准农用地转用。(二)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