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单的填制1、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 EDI 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2、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 9 位数码,由各直属海关统一管理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统计、理单部门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无实际进出口的,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4、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编号;少量低价值辅料根据相关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填报 C+关区代码+XXX0,不得为空;2)
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3)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于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 12 位,其中第 1 位是标记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