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16
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1
实施机动车进出校园许可证制度
为因公常常进入校园的车辆发放许可证,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实施机动车进出校园严格管理制度
涉外公务活动车辆和教职工进出校园,必须与学生活动区隔离开,在专人指挥下行车和停车,否则禁止进出校园
学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由学校安全科统一发放停车证,凭证件进出,并按学校要求停放
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小时
学生在室外活动期间(课间、上午间操、下午健康大课间、学生上放学时间),禁止任何车辆在校园内通行及进出
进入校内所有车辆只允许在主教学楼与中央街之间甬路行驶和停放,严禁进入学生活动区
任何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内鸣笛
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修车和抢救车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进出校门必须推车通过,校内禁止骑行
禁止出租车、家长接送学生车辆进入校园,特别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根据门卫执勤人员要求进入
教职工车辆夜间需停放在校园的,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其他个人和外来车辆未经安全科同意不得在校园内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