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工程占地本项目占地面积 4
12hm2,占地林地、草地及荒山(主要为岩石裸露地表)
其中占用林地 1
13hm2,占用草地 1
11hm2,占用荒山 1
工程占地中,永久占地4
11hm2,临时占地 0
01hm;(临时占地主要为辅助设施区占地)
永久占地 4
11hm2进行征地,临时占地 0
01hm2仅需进行借地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依据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法律规范》(GB50433 -28)中规定的“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以下两方面:工程建设区:指开发建设单位的征地范围、租地范围和土地使用管辖范围(不含未扰动区域),是工程建设直接造成地貌、土地、植被损坏和扰动的区域,是治理的重点区域
直接影响区:指工程建设区以外由于开发建设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直接危害的范围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通过现场查勘、调查讨论,并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最后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了合理确定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法律规范》,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及工程区域环境现状,编制单位初步拟定工程的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并征求 xxx 县水务局意见,由 xxx 县水务局、设计单位及业主单位三方对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予以了确认
经确认,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 5
27hm2,工程建设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 4
12hm2,直接影响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 1
15hm2,各分区防治责任面积见表 6
(一)工程建设区本工程建设区包括矿山开采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进场道路、弃渣场和辅助设施建设区,直接扰动面积,面积为 4
(二)直接影响区本项目水土流失直接影响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