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协调制度1、客户需要求的定制开发产品,销售人员需和有关部门人员确定定制开发的时间、费用等,向领导汇报后定
2、开具发票:给客户开具发票,销售人员可直接与财务部相关人员联系,并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请财务部相关人员开具发票
3、查询货款到帐:销售人员查货款到帐情况需要与财务部相关人员联系
4、客户实地考察:当遇到客户需要进行实地考察时,需与生产部进行联系
5、对于售后服务,当客户直接与销售人员联系售后服务的相关事宜时,销售人员可与售后服务部协调进行
6、出差费用的报销:销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营销副总签字,到财务部审核后办理相关登记预报手续
销售部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协调制度(二)一、办理程序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别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 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 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别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总体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