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应急预案一、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应急处置预案(一)、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1、报告范围:包括医院感染暴发和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 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 3 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 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2、发现医院感染暴发的科室或微生物室应立即电话或书面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
如遇非上班时间或其它特别原因不能以电话或当面方式进行报告的,应报院行政值班,院行政值班通知感染管理科人员
3、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经初步核实存在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在 1 小时内报告分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医学工程部、总务部等),以便实行应急处置措施
4、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与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山东省卫生厅)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历下区疾控中心)报告
(1)5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爆发;(2)3 例以上医院感染爆发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于 24 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1)5 例以上医院感染爆发;(2)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3)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 3 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6、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与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 10 例以上医院感染爆发;(2) 发生特别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 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7、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
(二) 、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措施:1、分管院长接到报告并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