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酬劳,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提倡“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别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关怀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沟通,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1
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3
承认本协会章程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1
提交入会登记表
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
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判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
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
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3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4
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
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