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人员行政制度项目管理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事由除外)在半小时内的每次扣发工资 50 元,超过半小时的属于旷工,扣发工资两天,一月累计超过三次的管理人员扣发 2 元工资;连续三个月发生迟到早退现象的做辞退处理
不按时参加项目有关会议的管理人员(且没有正当理由、会前十分钟内请假的),迟到五分钟的罚款 1 元(处罚所得用于会议开销)连续三次会议迟到或不参加项目会议的管理人员扣发当月工资 3元,且不得参加奖金发放
工作期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离职守的管理人员,每发现一次处罚 1 元并通报批判,如擅离职守期间造成了损失的且须原额赔偿,连续三次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或工作期间饮酒而造成工作失误及损失的,扣发半月工资并调离或辞退处罚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批准假期的管理人员根据旷工处理,离岗一天扣发一天工资,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的扣发当月十天工资,并且不能参加本季度奖金发放;批准假期的管理人员期满后不能上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两日工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需临时离职,须提前一个周提出申请,技术资料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如有违反此规定者,扣发一个月超过半小时扣 5 分
2项目会议、集体活动(5 分);迟到一次扣 2 分,旷会一次扣 5 分
3工作态度,责任心,积极性(15 分);工作期间不负责擅离职守的扣 5 分,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扣 10 分,在工作现场发现一次玩手机及其它娱乐性的东西扣 5 分,消极怠工的扣 3 分
4管理人员假期(15 分);未经批准脱离岗位的扣15 分,批准假期逾期未归的 5 分,考核周期内连续两次批准假期逾期未归的扣 10 分
5项目管理人员团队意识、执行力(15 分);不服从项目负责人领导的扣 9 分,项目工作不相互配合的扣 3 分,不能正常履行本职工作的扣 3 分
6品德言行、以身作则(10 分);作息时间内大声喧哗、酗酒斗殴扣 4 分,不维护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