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股份合作管理办法1目的:为提高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切实降低项目成本,提升项目效益,提升企业内部凝聚力,明确参加项目股份人员权益计算方式,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凡公司中标自营项目 进行了公司内部股份募集的,均适用本办法进行管理
1 总裁办负责根据项目特征组织进行内部股份募集、项目股东会组建、项目定期股东会议组织;3
2 造价合约部与财务管理部根据项目特征拟定项目募集资金总额、股权份额及项目完成后的结算;3
3 项目股东定期参加项目股东会议、监督项目运行状况
4管理内容:4
1 项目募集的资金确定:4
1 项目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由造价合约部及项目部组建的相关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特征组织进行成本核算,汇总并提交初次核算的《项目预算成本表》;4
2 财务管理部根据该项目前期实际发生的费用及合同要求的履约保证金进行进行统计,根据合同签订的付款条件进行项目启动成本估算并提交《项目启动资金估算表》提交总裁办审批;4
3 总裁办在收悉造价合约部、项目部及财务管理部提交的相应数据后,组织拟参加该项目的内部股东召开首次股东会议对预算成本及预算资金进行讨论确定并形成《会议纪要》;4
4 参股人员需以《项目参股申购表》对其拟认购的股份向总裁办申请,经批复后到财务管理部缴纳资金并由财务管理部出具加盖公章的《项目股权确认书》予以确认;4
5《项目股权确认书》将作为参加项目股东会、参加项目投资回报等各个环节的法定凭证,各持有人员需妥善保管
2 项目股东参股比例确定:4
1 除特定项目外,公司自营项目规划为 1 股,公司自占 80%,计提 20%的项目股份下发到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者、该项目的项目部、优秀员工进行认筹;4
2 各岗位人员参股上限限定:序号职务系列最高限额备注1
项目经理(本项目)30%2项目组成员30%涵盖项目部所有成员3分管领导15%4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