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
近几年来,由于钢材、水泥、砂石、砖等主要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在履行中遇到理论与实际的许多争议
本文结合案例,对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以期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特点;风险与防范
上海某著名建设集团公司通过议标承建了湖南长沙一家韩资企业厂房工程,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总价6000余万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工程量错算、漏算、材料涨价等因素,导致工程实际成本大大超过预算,公司因此要求追加工程价款,增加支付1000余万元,而业主则以合同是“固定总价”为由不同意增加价款,上海公司遂停工要求谈判,双方形成价款争议
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有:1、“价差”争议,即因钢材大幅涨价导致的争议
该工程投标截止日为2003年6月,在此之后,全国大部分城市主要建材大幅度涨价,工程所在地长沙的钢材上涨幅度达30%〜50%,本案系争工程用钢量为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的损失高达400多万元
承包商上海公司认为此种涨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所无法预见的,发包商应当按实补偿
而业主湖南公司认为合同为“固定总价”,材料涨价是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不同意以此为由调整价款
2、“量差”争议,即工程量计算错误导致的量差
上海公司在施工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比较多,涉及工程造价近300万元
上海公司认为业主湖南公司在招标时只给了投标人7天的编标时间,在这7天时间内投标人除了要研究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还要踏勘施工现场、询标、参加答疑会、编制全套投标文件,客观上无法精确计算工程量,因此要求业主湖南公司予以补偿
而湖南公司坚持认为本工程为“固定总价”,所有工程量计算疏漏均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后果,不同意补偿价款
3、工程承包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