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煤层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井下的火灾有两种:一种是内因火灾,即由于煤炭自燃着火引起的火灾;另一种是外因火灾,即由于外部火灾,如电气明火、油脂着火、机械摩擦、电焊、放炮、吸烟等各种明火及瓦斯煤层爆炸引起井下支架、背板、皮带、电缆、煤炭等可燃物着火引起的火灾
目前我矿矿区内有可采煤层 2#、5#、6#共三层,属于高瓦斯突出矿井
为了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章:防治矿井外因火灾安全技术措施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煤堆、矸石堆、木料场等处要指定防火措施和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有关规定
木料场、矸石堆、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 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堆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堆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 10m 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以内
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矿井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并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供到用水点,管中的水压不低于 4kg/m2,水量不小于 0
6m3/min
地面消防水池必须常常保持不少于 200m3 的水量
3 消防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1)所有斜井和平峒井口;(2)井底车场附近主要硐室内;(3)井底车场、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上、下山、工作面顺槽等每隔 100m 处;(4)带式输送机每隔 50m 处,皮带机头、机尾附近 15m 以内;(5)其他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三通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检测、修理,必须要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气设备
4、矿井进风井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阻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当定期维修;假如不设防火铁门,必须要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