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送公司管理制度食品配送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配送活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履行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二、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定期不定期食品安全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 40 个学时
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配送的食品应向供货商索取合法有效的“一票通”票据或有效合格证明文件,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配送
积极采纳电子化追溯手段
四、建立食品检测室,对食用农产品实行检测入库制度
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仓库及冷库,确保入库食品的质量安全
对检测不合格的,按不合格流程处置
五、建立贮存场所和配送车辆清理消毒制度
六、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食品配送商进货查验制度一、查验、索取供货商主体资质证明食品配送商应查验、索取供货商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向供货商索取的证明文件应当齐全、有效,并由供货商签名(盖章)
同时,应建立供货商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度,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合同期满后 6 个月
二、查验、索取配送食品检验(检疫)等质量合格证明1
食用农产品进货时,对购入果蔬水产类产品,应查验、索取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对购入禽肉产品的,查验、索取检验检疫证明和加施品质标志;对购入畜肉产品的,查验、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合格证
预包装食品进货时,应当查验、索取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进食品进货时,应当查验、索取进报关单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文件,同时查验中文标签是否完整、合法
三、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并保存凭证食用农产品如实记录名称、数量、快检报告、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预包装食品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