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甲方:武川县誉农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 2、数量: 3、规格: 。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 99%,单薯重 50 克以上,净度不低于 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2000)。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 2、付款方式: 。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实行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根据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假如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开户行:武川县农业银行青山路分理处账号:05-543202540000661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五、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甲方办公场所及其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