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汇 源 钢 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支持性文件 CW/ QZ HY ( A)0601
01-12 科技人才管理办法A/0受控状态:分发编号:编制人: 陈富权初 审 人: 徐建英审核人: 游桂林批准人: 赵 伦实施日期:2025 年 5 月 3 日科技人才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系统管理,建立良性、互动、有效的人才竞争机制,造就和培育一支高素养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可持续进展提供技术支撑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汇源钢建公司内科技人才的管理
3 内容及要求3
1 定义公司科技人才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及科技活动,以及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国家注册专业人员(包括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造价师、会计师等)2)集团公司等级工程师和技师3)国家聘任专业工程师(中级、高级职称)3
1 行政管理部是科技人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组织集团等级工程师三、四、五级工程师科技人才分级评定、晋级工作及技师的选拔、推举工作; 选拔、推举符合集团等级工程师二级工程师及以上级条件的科技人才;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组织公司相关专业国家注册资格的报名、考试、注册及有关培训工作; 合理使用、培育、管理科技人才,建立及动态管理科技人才档案
3 科技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热爱企业,忠于企业,品德优秀; 在科技工作中为企业的进展做出了贡献,具有“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具有刻苦钻研业务、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品质;有初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现从事技术讨论、科技管理、技术应用工作; 具有主持或参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对已有技术的集成和二次开发能力
4 科技人才的评定、聘任3
1 集团等级工程师的评定、聘任参照集团公司科技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