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经营业绩和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讨论稿)第一部分 经营业绩和工作绩效的考核一、考核范围1、公司各科室(部门)2、公司仓储中心二、考核周期 对分公司和机关各科室(部门)实行月度考核,十二月份考核为年度考核
三、考核指标1、全面预算指标:公司下达的经营总额、利润总额、完成利润率、经费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资金占用率、销售回款率、费用支出等,考核根据分解计划进行
2、专业管理目标:公司设定的安全基础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五项专业管理内容,考核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
3、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各科室(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公司安全考核办法规定”核减应得工资,机关科室根据专业核减考核得分
注:全面预算指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减分考核,专业管理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减分考核
四、考核方式(一)公司利润指标考核部门(政工科、工会、财务科、各业务科、仓储中心)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实行以利润指标考核结果计提应得工资,以全面预算指标和专业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实得工资的考核办法
1、利润指标的考核各部门完成利润(减亏)指标时,计提核定的工资总额;未完成利润(减亏)指标时,根据“亏一扣一”的原则核减工资总额;超额完成利润(减亏)指标时,根据《二〇一〇年工资分配方案》的规定予以奖励
2、全面预算指标和专业管理目标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减分考核,各单位实得工资由考核得分百分比同应得工资挂钩考核的结果确定
考核得分=全面预算指标考核得分+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得分+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得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得分+领导班子建设考核得分,其中全面预算指标占权重的 60%、安全基础管理占权重的 10%、质量标准化管理占权重的 10%、精神文明建设占权重的 10%、领导班子建设占权重的 10%
(二)公司考核经费包干部门(综合科、信息科、装备科、商务科、安保科、技术科、审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