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法律规范 JGJ 16-2025供配电系统3.2.8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3.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实行防止并列运行得措施
配变电所4.3.5 设置在民用建筑中得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得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 100kg 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得变压器室
4.7.3 当成排布置得配电屏长度大于 6m 时,屏后面得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当两出口之间得距离大于 15m 时,应增加出口
(土建要求)4.9.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得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得电力变压器室、电压为 10(6)kV 得配电装置室与电容器室得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室与电容器室得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土建要求)4.9.2 配变电所得门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她相邻房间得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得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 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得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她相邻房间得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得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得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得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 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得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 配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得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得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低压配电7.4.2 低压配电导体截面得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得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得最大计算电流与按保护条件所确定得电流; 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得要求; 4)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得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 7.4.2 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