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合作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因开展宣传电影院活动而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目的甲方有自主经营的网络论坛,乙方有自主经营的电影院,乙方可运用甲方的网络平台作为宣传渠道,达到宣传的目的。第二条合作期限乙方同甲方进行商务合作的期间为自年月日起至_______年月日止。如期满无特殊要求,自动续约。第三条合作方式1、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每周赠送定量电影票,作为甲方宣传手段成本。2、甲方负责乙方网络销售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和举办活动。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所针对乙方产品所设计制作的、且在网上发布的所有网页、信息等版权归甲方所有。⑵甲方可以运用乙方品牌产品的潜在价值,用作促进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工作。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在合同生效且乙方已提供一定电影票后一周内制订安排推广计划,并且及时开始进行宣传推广。(2)甲方保证在使用乙方品牌产品和推广乙方品牌产品的过程中不对乙方产品进行任何侵权。甲方有责任以有效之方式消除他人在网络平台对乙方的侵权行为,并责成责任人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依法终止后,甲方仍有义务保守乙方的商业、技术情报、资料秘密。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而无效。3、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与甲方协商后变更品牌产品的种类、数量。4、乙方的义务(1)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售商品的图片和文字介绍,经常与甲方联系更新商品及服务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合法、真实及准确;乙方商品及其他重要信息如有变动应当立即通知甲方。(2)乙方在甲方网上平台进行宣传、商务活动应当出具或提供必要的票据或由双方协商解决。(3)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质量或者人为因素发错商品)所造成的退换情况,乙方将承担所有责任。因上述原因造成退款的,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依法终止后,乙方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情报、资料秘密。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而无效。第五条配送问题委托甲方配送商品。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论哪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在守约方就此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天内,违约方应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的,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无论守约方作出何种选择,违约方均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第七条管辖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