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 古代中国政治一:早期的政治制度1. 宗法制(1)特点:嫡长子继承,以血缘为纽带,等级森严。(2)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保证王权的稳定。(3)内容:按血缘亲疏、远近确立起严格 的大小宗体系及土地、财产、政治地位的分配、继承制度。(4)作用:①强化了王权,保障了贵族特权。②强调血缘关系有利于 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⑸ 宗法等级制:2.分封制(1)目的:巩固奴隶主贵族的统治。(2)对象:王族、功臣和先代帝王的后代。(3)内容:主要是分封土地和人口。(4)作用:①周王室与诸侯国的臣属关系更加明确,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②边远地区得到开发,疆域扩大。(5)瓦解:春秋时遭破坏,战国时各国推行县制,秦统一后建立郡县制,废除了分封制。3.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⑴ 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⑵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宗法制⑶ 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形成权力的高度集中——分封制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1.含义:① 专制主义:指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决策方式)。② 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中,全国军政财大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绝对 服从中央。2. 君主专制的逐步强化(专制主义逐步强化)君主专制的逐步加强,主要体现在中央官制的演变上、实质在于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变化(1)秦——三公九卿制度: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分掌政事、监察、军务,彼此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便于皇帝专制集权。(2)汉——设立中朝,中朝主决策,外朝主执行,改变了丞相位高权重的局面(3)唐——三省六部制度,三省长官皆是宰相,通过增加宰相人数来削弱相权(4)宋——增设参知政事等副宰相,使相权进一步被削弱。(5)明——废丞相,六部直属皇帝。明成祖设立内阁,皇权专制加强。(6)清——设军机处,军机大臣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君主专制达到顶峰。补充一:三省六部制的特点(1)相权三分:中书省制定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这样既可以互相制衡,也能分工合作,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2)职权分明: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政令从起草(中书省)、审核(门下省)至执行(尚书省),再由尚书省交给六部执行。(3)节制君权:皇帝所颁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弥补君主才干的不足。补充二:丞相与内阁的区别(1)丞相是国家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而内阁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2)丞相被赋予行政或决策大权,而内阁职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