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思考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按照是否在职的标准来划分,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受到处分但仍有工作,仍然在职者
此类包括被开除党籍但未被开除公职者
另一类是被开除了公职而无工作、无工资者
按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当前我们究竟如何对其加强教育管理呢
为此,笔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略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与思考
一、受到处分后党员干部的一些主要表现(一)思想上有包袱
主要表现在,一些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那些受到较重处分如被撤销了党内行政职务,以及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者,常有被社会抛弃之感,因而自觉或不自觉地背上了思想包袱
一些较为年轻的党员干部则更是如此
有的人则以为受到处分之后自己前途再也无望,以致其包袱越背越重;有的人则攀比他人,以为自己不应受如此严重的处分;有的人则反复申诉或上访,处分不被解除,思想上的包袱也就不能被解除
(二)心理上有压力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党员干部无论受到上述何种处分,总是不光彩的
因此有的党员干部总感到在心理上有压力,在社会上或单位里感到抬不起头来,如同项羽一样“无颜见江东父老”
有的人,特别是那些原来位高权重或年龄偏大者,即使被开除公职,但在心理上仍感再也不好工作,其所在单位领导往往也回避不言,同志们往往也施以异样的目光,让他们感到被组织上抛弃
有的人因此还致生疾病
比如某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曾因在北京天安门附近嫖娼被抓,而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其书记、主任职务的处分,其年龄刚过40岁
尽管其年龄还不大,但在其受到处分后,他几次到该单位上班,竟无一人与之搭话
在自感冷落后,他只好回家休息
如此状况,毫无疑问反映出其心理上有压力
(三)生活上无保障
主要表现在那些已被开除了公职者,有的虽未被判刑,但往往因年事已高或无一技之长而导致其生活上无着落、无保障;有的党员干部还上有老,下有小;有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