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鉴于:1、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
现甲方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公司及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本次股东权转让事宜
2、公司原股东一致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上述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公司”原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1、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人民币,其中:(1)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2)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
2、乙方指定、两人作为股权变更登记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后将持有公司%的股权;将持有公司%的股权
乙方及两名登记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受让人(证件资料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公司”基本概况及现有资产概况(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为在中国境内乙方设立的有限责任实用文档1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股东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为:
(二)“公司”现有资产1、公司名下基本情况如下:公司拥有坐落在用地,使用面积为X平方米,其土地使用权号,原土地出让年限为年月
2、甲方承诺并保证上述资产及该宗地已取得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上述资产权利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
并保证公司对外无任何经济纠纷,如发生一切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已经对土地的状况做必要的查看,并到房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必要的了解
4、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公司股权转让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若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公司对外持有债权的,债权全部归甲方股东所有;公司外尚欠有债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债务利息及违约金),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清偿责任,且在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