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训协议书甲方:中山矮脚虎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俱乐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住所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了推动足球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以及甲方为乙方的足球运动员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必要帮助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一、培训内容及培训协议(一)甲方根据俱乐部训练、比赛任务需要和乙方所具备的足球运动员条件,选拔乙方为俱乐部梯队队员
(二)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培训,自愿注册为甲方足球运动员,并根据竞技体育特点和要求,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训练、比赛等竞技体育工作任务
代表甲方参加相应级别的各类比赛,参加甲方安排的日常训练、集训等
(三)乙方作为足球运动员的所有权、转会主权归甲方所有
(四)在培训协议期满前,如乙方提出转会申请,须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上报地级市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向广东省足球运动中心申请办理转会手续,同时须与广东省体育局签订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运动会的《全国代表资格协议书》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按选材标准选拔乙方参加足球运动训练,并负责训练指导、思想教育
1、甲方认真执行教学训练计划,保证按时按量完成教学训练任务,并积极听取乙方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训练水平
2、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做好乙方在甲方培训期间的监管和管理工作
3、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在广东省足球运动中心的注册工作并做好管理
4、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训练场馆、训练器材等的设备
5、培训期限内甲方可为乙方投保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
双方同意因培训而产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按甲方为乙方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金额为最高赔偿额
6、乙方在甲方的培训期间,由于身体原因或自身的原因不适从事足球运动训练,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停止继续进行足球训练和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