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执行情况报告三篇篇一:合同管理报告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所在。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各单位执行还不够。2.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部资料员,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地交底;3.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质量、安全及现场施工等方面的企业经营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条款,没有使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了解合同内容;3.对合同内容不重视,只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来组织施工没有利用合同条款来收集索赔或者反索赔资料,甚至认为对方不可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4.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需按合同办事。但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合同中不包含的内容,发包方现场工程师认为需要,要求施工,承包方就进行施工,没有及时进行经济技术签证;需要变更的,现场已经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变更内容的施工,但设计变更却迟迟发不下来;增加工程内容,但原合同工期不变,承包方不进行工期索赔,发包人也不顺延工期;造成合同双方均违约;补充合同价款不能及时得到确认,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工期不能按期交工,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5.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对招标文件中降低工程类别及企业的取费类别、要求投标单位做出优惠承诺、提高工程的质量标准、缩短工期、承担设计变化的风险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对合同管理进行监督,对出现的纠纷进行仲裁,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当予以纠正。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筑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