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O检测系统技术要求2 015 年 9 月 本技术要求就 CO 检测系统制造事宜,作出了如下规定
本技术要求作为商务合同得附件,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 技术法律规范1、总则1、1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设备配套,它提出了相关配套得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与试验等方面得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要求提出得就就是最低限度得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得技术要求与适用得标准,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与法律规范得条文
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合同文件与所列标准要求得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卖方须执行本技术要求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在设备设计与制造中所涉及得各项规程,法律规范与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得标准
1、4 合同签订 7 天内,卖方提出合同设备得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
1、5设备采纳得专利涉及到得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得一切责任
1、6 卖方提供高质量得设备
这些设备就就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得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得成功经验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法律规范标准与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得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引起得变化要求,设备不加价
1、8 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与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卖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得损失
1、9 供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应为完整得、全新得、合格得、先进与技术成熟可靠得
1、10 若卖方参加该项目得投标或签订本技术要求则表示:卖方熟知买方得生产工艺、工况等,无论本技术要求就就是否做出完整得描述,卖方所提供得产品均应完全满足买方设备正常生产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