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物业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强化对客户服务,加强与客户的业务联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地开拓市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服务,包括对各地经销商、零售商、委托加工工厂和消费者(以下统称为客户)的全方位的系统服务
第三条 客户服务的范围 1
巡回服务活动
(1)对有关客户经营项目的调查讨论
(2)对有关客户商品库存、进货、销售状况的调查讨论
(3)对客户对本公司产品及其他产品的批判、建议、希望和投诉的调查分析
(4)搜集对客户经营有参考价值的市场行情、竞争对手动向、营销政策等信息
市场开拓活动
(1)向客户介绍本公司产品性能、特点和注意事项,对客户进行技术指导
(2)征询新客户的使用意见,发放征询卡
(1)对客户申述事项的处理与指导
(2)对客户进行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
(3)帮助客户解决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使用消费等方面的技术难题
(4)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客户提供本公司的新产品信息
(5)举办技术讲座或培训学习班
(6)向客户赠送样品、试用品、宣传品和礼品等
(7)开展旨在加强与客户联系的公关活动
第四条 管理各营业单位主管以下列原则派遣营销员定期巡访客户
(1)将各地区的客户依其性质、规模、销售额和经营进展趋势等,分为 A、B、C、D 四类,实行分级管理
(2)指定专人负责巡访客户(原则上不能由本地区的负责业务员担任)
第五条 实施各营业单位主管应根据上级确定的基本方针和自己的推断,制订年度、季度和月份巡回访问计划,交由专人具体实施
计划内容应包括重点推销商品、重点调查项目、特别调查项目和具体巡访活动安排等
第六条 赠送对特别客户,如认为有必要赠送礼品时,应按规定填写《赠送礼品预算申请表》,报主管上级审批
第 七 条 协 助 为 配 合 巡 回 访 问 活 动 展 开 , 对 每 一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