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全程整合推广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深圳市圆武堂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在开发的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全程的广告宣传设计事宜,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广告策划创意设计服务的唯一合作单位,合作内容详见附件【房地产项目全程整合推广服务内容】
二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全部完毕止
合同期内,根据本项目开发周期(如一期、二期等)划分推广阶段,每个推广阶段自乙方收到甲方当次阶段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当次阶段正式启动工作的补充协议,确定阶段工作起止时间
合同期内,各个阶段之间推广空白期乙方不收取服务费,如甲方需要提供单项服务,乙方则按照整合服务的优惠收费标准执行
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商定后续合作事宜
三、收费标准1、整合广告策划创意设计服务费为万元人民币/月
2、制作费、代理发布费等另行签定分项合同确定
3、异地操作费:乙方因本项目进行异地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提交实际费用单据,向甲方实报实销
四、费用支付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阶段服务费总额的30%-40%为首期款似便乙方开展前期工作淇余余款甲方按照第一阶段服务月份平均支付给乙方,每月5号前甲方付给乙方;2、其余推广阶段甲方与乙方签署推广补充协议两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次阶段服务费总额的30%-40%为首期款其余余款甲方按照当次阶段服务月份平均支付给乙方,每月5号前甲方付给乙方;3、上述款项由甲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电汇至乙方账户,款项到达乙方账户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五、费用负担:1、所有本项目之广告及市场推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销售现场的布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