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我市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云浮市开展 散乱污 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根据 统筹推动、重点攻坚、专项突破、全面带动 的原则,迅速行动,强力推动,全面按时完成了整治任务
我市共整治 散乱污 工业企业 32 家,其中关停取缔类 7 家,整合搬迁类 25 家
目前,已完成整治的企业 19 家,其中:关停取缔类企业 5 家,整合搬迁类企业 14 家,完成整治率 59
一、组织发动和建章立制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市集中整治 散乱污 工业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
制定了《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市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办函[2025]192 号),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排查无遗漏、整治无死角
(三)压实责任
全市 散乱污 企业整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强化督导检查,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刑移送案件和取缔企业信息要及时录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宣传发动
多次召开了动员会,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强力推动散乱污整治行动,确保工作落实的精准性
充分运用标语、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播发 散乱污 企业治理的相关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专门设立举报机制,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引导全社会共同参加、共同监督、共同治理
二、整治清理 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和宣传部、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