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道路路政管理讨论上海城市道路路政管理讨论 摘要:本文对上海市目前的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现状进行阐述,分析本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构想,给相关路政部门提供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路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TU9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贯彻落实党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分类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相求要求与规定,进一步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市路政局于 2025 年 4 月正式成立统一组织实施城市道路管理、公路管理和道路管线监察的行政事务管理职能。 上海市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在新形势下。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的讨论就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进行阐述与分析并,提出本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构想。 1 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现状 1.1 市管城市道路路政管理体制 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本市市管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苏州河桥梁、部分跨铁路立交、中心城越江桥隧)的路政管理工作,依照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1.2 区管城市道路路政管理体制 2025 年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第 41 号令中《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自此,区管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由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区管道路的行政处罚由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实施。 2 本市路政管理的特点: 2.1 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并存 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并存构成了本市路政执法的特点。城市道路,市管城市道路由市路政管理部门进行专业执法,区管城市道路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综合执法。 3.本市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市区两级路政执法模式不统一 目前本市路政执法模式主要分:行政专业执法和行政综合执法。市管城市道路实行专业执法、区管城市道路实行综合执法;浦东新区所辖道路均实行综合执法。市区两级路政执法模式的不统一,城市道路已经没有了对应的市区路政专业执法条线,市和区在执法重点、力度和专业性等问题上不可避开存在分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路政执法的有效开展。 3.2 有关法规规章不适应当前管理要求 城市道路行政处罚在地方性法规上没有强制手段。2025 年修订的《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删除了“由路政管理机构代为清理占路物资(代为清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