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沪地铁〔2025〕156 号关于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场地施工、监理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网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项目公司:针对当前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集团公司于日前专门对在建施工场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现场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在总包及专业分包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冒用他人资质顶替、工作单位转换频繁、现场工作时间严重不足”等现象较为突出;大多数现场施工、监理安全专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均不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有关文件要求;部分夜间施工现场没有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管;部分监理单位在审核及监督“三类人员”的进场及现场工作过程中,对“三类人员”的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现象视而不见,随意签署同意意见,监管严重缺位。这些问题都已经直接导致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安全管理隐患严重。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避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明确各方责任,现就实施“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场地施工、监理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网上登记”工作明确要求如下:一、由集团公司建设事业部负责,按项目建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共享信息资源,同时由其负责监督检查相关事宜;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场前必须按要求填写《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场报审表》(附件:1、2,含过程中)报监理单位审核;三、各监理单位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同时按要求填写《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专职安全监理进场申报表》(附件 1、3)报项目公司;四、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施工、监理单位的申报表后,必须上网查询数据库是否存在“一人多项”等情况,经审核同意后需报集团公司建设事业部备案;五、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结束或人员调动(变更)的,应按沪地铁(2025)139 号文要求,填妥《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退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经项目公司批准后方可离开,建设事业部负责上网撤销登记;六、即日起凡轨道交通在建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在 30 天内到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或拒不办理的一律按安全责任违约类型进行处理。1、三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