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德归老师职业素养的要求和考核办法东德归老师职业素养的要求和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客观地评价老师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老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制造热情,不断提高老师的职业素养和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纳量化评估的办法,按学期评分,设基本分 100 分。评分以扣分为主,据情设奖励分。考核结果与老师工作质量奖挂钩;若积分低于 30 分,则该老师自动失去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考核范围 (一)、思想政治表现 考评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每人次扣积分 10 分。 (1)有违反宪法、法律行为,被司法机关拘留、收审者;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严重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者; (3)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在学生中擅自推销各种学习资料,或私自收费办班补课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顾全大局,严重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秩序者; (5)以暴力手段侮辱、体罚学生,造成吵闹、投诉、上访、曝光等负面影响者; (6)参加赌博、吸毒、传播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7)教育方法失当,致使学生离校出走者; (8)教职工在教学与活动中擅离职守,致使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9)班级公共财物管理不善,贵重物件出现严重破损或遗失者; (10)教职工敬业年终问卷调查,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 5%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每人次扣积分 2 分。 (1)卑视、谩骂、讽刺、挖苦、刁难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人格,社会影响不良者; (2)对家属和子女要求不严,影响邻里和睦和学校稳定者; (3)利用婚丧或喜事变相收取学生家长钱物者; (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以班级名义向学生或家长收费者; (5)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金钱和贵重物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6)在同事中搬弄是非,大吵大闹,造成不良影响者; (7)对校舍、设备、场地疏于安全检查,致使学生受伤者; (8)违反岗位工作纪律,钱、财、物管理混乱,给学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者; (9)老师教育不力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意外损害事故,给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10)老师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病情严重,不及时上报学校,不及时通知家长,不及时安排就诊,造成不良后果者; (11)主人翁意识差,服务态度恶劣,消极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