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章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社团联合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团工作的进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结合社团联合会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团联合会下属社团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有关财务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正确处理社团进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四条、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各种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 ,防止公共财物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法律规范社团联合会内经济行为;如实反映社团联合会财务状况,对社团联合会内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第五条、社团联合会实行“统一领导,各自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社团联合会单独设置财务部,指派财务部部长统一管理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指专门负责社联,及各下属社团财务工作的部门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各下属社团实现财务独立,但必须遵守和执行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各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设部长一名
人员任命,撤销由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十条、社团联合会收入包括:(一)各社团上交经费,即各社团每年需向社团联合会交纳一定金额作为社联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日常行政经费,活动经费及专项资金
(三)赞助收入,即从外界企事业单位取得的赞助经费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一条、收入管理(一)上级补助收入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负责管理,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