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中的礼简述礼在中国古代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从中国古代礼的观念等基本概念出发,讨论中国古代法制以及中国古代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
目前,国内有许多法学讨论者对于这一问题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分析和讨论,填补了许多讨论空白
不仅揭示了历史的客观性而且还说明了文化现象的隐蔽性
对于中国古代法制文化中这一特别的文化特色,本文试讨论这一问题的本源,并主要从传统文化的儒家思想对法律的影响的视角进行论述
一、中国古代“礼”的观念 众所周知,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中国古代法律是“礼与法相结合”的法律
科学的认识和讨论中国古代法律和思想文化的进展是十分重要的
中国法律制度起源于夏商时期,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是国家专政工具之一
经过奴隶社会,不断得到充实和进展,到封建社会初期,新兴的地主阶级在要求变革经济、政治的同时,也提出了变革法律———公布成文法的要求
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法律的垄断,结束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局面,摧毁了奴隶主贵族独占刑狱的政治特权,为以后秦、汉开始的封建立法及其进展奠定了基础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法律开始有了较大的进展,而法往往又是各家学派争论的问题之一
其中对封建法律制度影响比较大的要数儒家学 派和法家学派
到了汉朝,由于国家已经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于是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所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从此儒家思想更是倍加受到推崇,而最终成了指导政治乃至人们日常生活的典则
这些古代社会的法制特点为现代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的方针提供了理论的依据,有现实的意义
以下是中国古代几个有代表性的流派关于“礼”的主要观点
(一)孔子的思想和礼制 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西周社会以血缘氏族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崩溃瓦解,而基于文化认同的“诸夏”民族共同体正在形成
这是中国人的文化自觉最初发生的年代,古典成为时尚,一些人开始思考天道、人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