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租房、装修合同中消协都圈出来了 出售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完全免除己方定金责任。 例如,在未签署正式预售协议前,若因出售方缘由致使不能出售时,出售方不受任何商定约束,只需退还定金而不必附加利息或赔偿。 中消协律师团律师表示,依照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商定的义务时,除应当向支付方返还收到的定金外,还应向支付方赔偿定金数额相等的钱款,即双倍返还定金。该格式条款的规定完全躲避了经营者不履约所应担当的法律责任,对购房者特别不公正,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广告宣传内容不符时,将“宣传视为要约邀请”躲避责任。 例如,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经现场查看、查阅相关文件手续等方式已做全面细致了解,出卖人不存在虚假、误导性承诺、陈述,买受人自愿购置该物业。买受人在现场看到的样板房、宣传资料、楼盘广告等仅作为要约邀请,不作为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合同依据,概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中消协律师团律师表示,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开发商细心制作的销售手册、楼盘模型、样板房等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会对消费者的购置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对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作出说明和承诺,吸引消费者签约购置。依据法律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的,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第四百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排解对方权利,免除己方责任。 例如,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向买受人供应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的外,均仅供买受人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条款,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消协律师团律师表示,格式条款应当公正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在对格式条款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当作出不利于供应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假如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减轻格式条款供应方责任,排解或限制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第四百九十八条;《合同违法行为监视处理方法》第十一条。 扩大不行抗力适用范围,为延期交房免责。 例如,因设计调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