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5 页 二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 为更好地保障乙方的正当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自愿,一致同意拟订以下各条款作为房屋交易合同的附件
本附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方和丙方保证所交易房屋因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而导致不能完成房屋交易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丙方负连带责任),甲方和丙方退还给乙方所收取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房屋交易所产生的其他相关损失
1、交易房屋为不能买卖的房屋:如被法院查封、与学校教学区不能分割、属于拆迁范围、已作为抵押(包括私下抵押)物或转卖,或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让的房屋等
2、房屋手续不齐全:甲方没有该交易房屋的产权证,或甲方身份证与所交易房屋之产权证(房产证)身份不一致,或房产证是假的或公告作废的
3、房屋产权不明晰:房屋有多个共有人,如继承人共有、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但甲方未使得全部共有人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4、、交易房屋在租:该房屋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
5、土地情况不清楚:二手房土地的使用性质,是划拨的土地等
6、市政规划影响:该二手房在5~10 年内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等市政规划情况
7、福利房屋不合法:如属于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
8、单位房屋侵权:单位的房屋,成本价的职工住房或标准价的职工住房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单位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9、物管费用拖欠:甲方在转让房屋前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房产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电话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及滞纳金等费用在交房当日未结清
10、夫妻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同一居所人员未能俱结,或夫妻离异后对房产判决不明的房屋
二、丙方承诺遵守或符合以下条款,否则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丙方退还给乙方所收取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房屋交易所